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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解析:店面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点

时间:2024-12-11 来源:好用租赁

法规解析:店面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点

店面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将店面出租给承租方,由承租方支付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店面的协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以下是店面租赁合同书面形式的要点:

  1. 合同订立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0条,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无法证明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因此,店面租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,以确保双方权益。

  2. 合同内容 店面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  3.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;
  4. 店面的位置、面积、结构、附属设施及状况;
  5. 店面的用途;
  6. 租赁期限;
  7. 租金及交付方式;
  8. 店面的维修责任;
  9. 违约责任;
  10. 合同担保(如有);
  11. 解决争议的方法;
  12.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。

  13. 租赁期限 《合同法》第215条规定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

  14. 租金 租金是店面租赁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。《合同法》第226条规定,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。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

  15. 维修责任 《合同法》第220条规定,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因此,合同中应当明确维修责任的归属。

  16. 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,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。

  17. 合同担保 如果需要,合同中可以约定担保,如保证人或者抵押物等。

  18.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应当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,如协商、调解、仲裁或者诉讼。

案例分析: 在“张某诉李某店面租赁合同纠纷案”中,张某将一店面出租给李某,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,仅口头约定月租金为5000元,租期为一年。六个月后,张某要求涨租金至6000元,李某不同意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。张某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。法院审理认为,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,无法证明租赁期限,应视为不定期租赁,张某有权解除合同,但应当给予李某合理期限搬离。同时,由于租金未明确约定,法院参照同地段类似店面的租金水平,酌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。

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,店面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明确租赁期限、租金等关键条款,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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